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律师姓名: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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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还记得先前的先睹为快:《看看叶青校长所作的序(一)》、《看看朱明勇老师所作的序(二)》?我们通过两位法学大咖的精彩序文向大家作了吴国章主任即将出版之著作的预告,现该著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务研究》在万众期待中,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将陆续在京东、当当、亚马逊和新华书店等实体店上架,每本定价72元。
【专家推荐】
叶青先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为本专著作序(一)时认为,“作者采用理论分析法、实证调研法、比较研究法、文献引证法等研究方法,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行立法规定,专题式地深入分析了刑讯逼供口供、威胁逼供口供、骗供口供、诱供口供、指供口供、重复供述、非法拘禁口供、非法证言等非法证据的概念、特征、分类、成因及其排除方式与规则,以专章较为深入地论述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制度的沿革、法律性质、存在的问题及其审查与排除问题。”
“本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或是与其他同题材专著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以大量丰富的实际案例与实践素材为依据,分析与阐述各种非法取证手段的成因与破解之策;二是以辩护律师的视角就所发现的非法证据排除在立法上、程序上的疑点、难点,从可操作的角度明确地提出了具体的完善立法与规范司法的建议,既有针对性,又有创新性,反映了作者所关注的问题虽来自于实践,但是理论研究的对策思考高于实践的特质,表现了其较高的理论联系实际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理性的思辨能力。”
“本书有许多观点和制度创新,并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难题,如就如何防范刑讯逼供,提出了‘四项制度建设’,即建立讯问时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犯罪嫌疑人移交看守所体检录音录像制度和反向诉讼监督制度。就如何排除重复供述,提出了‘三性规则’,即:违法性规则、非自愿性规则、虚假性规则。就如何排除威胁逼供的口供,提出了‘五分法’,即:对以亲情威胁逼供的排除法、对以隐私威胁逼供的排除法、对以人身自由威胁逼供的排除法、对以酷刑威胁逼供的排除法和对以损害财产威胁逼供的排除法,等等,均具有一定立法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本书是一本针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际适用与立法完善研究的专著,值得法学界、司法界、律师界的同道中人参阅。”
朱明勇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案例法学会常务理事)在为本专著作序(二)时认为, “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新《排非规定》中所谓的亮点以及理论界对‘排非’的各种争议,其实在吴国章先生的这本专著中已经有了全面、系统的涉及,并有了详尽的解决方案。比如关于‘重复供述’问题,关于以‘非法拘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形成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问题,在本书里就先于新《排非规定》提出。可以说,在此之前很少有学者在研究成果中对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作了如此全面、系统的论证。”
“这本书从理论上来看,对于各种非法言词证据的成因、历史文化背景、社会普遍认知等基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阐述,而且对于司法实践中具体的、繁杂的问题也能从宏大的理论视角下纳入微观的考量,从而提炼出来一些有价值和创新的观点,实属不易。”
“事实上,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具体操作,实务部门至今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尽管有人将新《排非规定》归纳为排除非法证据的‘操作手册’,但事实上这些操作流程多数属于简单的技术层面,并不涉及法律层面的实质性操作规范。”
“但我忽然发现,吴国章先生的这本专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比如,对于以‘欺骗’‘引诱’手段形成的言词证据该如何排除,本书不但分析了‘欺骗’‘引诱’取证的合理性界限,还通过列举的方式分析了以各种非法‘欺骗’‘引诱’取证手段获取言词证据的排除方式,并归纳了相应的排除规则。”
“本书不仅有理论研究的高度,更重要的是作者能够充分契合当下中国的司法实践和本土的法制环境,特别是目前如火如荼的反腐工作。”
“本次又看到吴国章先生历经多年心血凝成的结晶终于出版成书了,甚感欣慰,我认为这对于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来说更是弥足珍贵。”
“所以我非常愿意为这本书作序,并推荐。”
【图书特点介绍】
本专著的独创性在于:第一次系统、全面阐述刑讯逼供、威胁逼供、骗供、诱供、指供、非法羁押口供、重复供述、非法证言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非法证据的排除;第一次提出了“接触说”的全程录音录像概念;针对变相肉刑问题,独创性地提出以人体生理极限的数据作为排除非法口供的参考规则;在重复供述与指供问题上,创造性地引用了“屈服点理论”“供述闸门理论”和“斯德哥尔摩理论”等物理学、心理学理论,合理地解释了犯罪嫌疑人产生重复供述和指供的原因。
本专著的新颖性在于:对刑讯逼供、威胁逼供、骗供、诱供、指供、非法羁押口供、重复供述和非法证言等各种非法言词证据,不但从定义、特征、分类、立法现状、实践中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存在合理性基础、排除原因、排除规则和排除方式等方面作了充分、全面的阐述,而且还从横向方面对前述各种非法取证方式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出相互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归纳出前述各种非法取证方法的危害性、危害程度及排除规则。
与同类作品相比,本专著的新颖性还表现为:第一,同类作品多为编著或论文,目前尚无系统阐述各种非法证据排除的其他专著,而本专著首次系统阐述了各种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第二,同类作品中从未涉及具体讨论骗供、诱供、指供、非法证言、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排除问题,而本专著对骗供、诱供、指供、非法证言、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排除作了充分、全面的论述。第三,同类作品偏于介绍域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偏重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而本专著以建立本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出发点,着重解决实务的各种非法证据排除难题并对立法进行建议。
本专著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一是大部分案例来自司法实践,集合并批判了实践中的判例研究观点。二是著作中的观点是笔者对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但其观点高于实践并适于指导实践。三是著作内容着重于构建中国本土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四是著作中引用了大量的实际案例,为立法、司法实务和教学提供实践性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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