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律师姓名: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号码:0594-2261218
手机号码:13905046298
邮箱地址:510320027@qq.com
执业证号:13503199910474166
执业律所: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33—34层
澎湃青春,激情奉献
——优秀党员律师黄艳玲
黄艳玲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12月正式成为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协建设和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市律协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她具有多年律师工作经验,为成为优秀的党员律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执业期间,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较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
她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注重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立场坚定,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为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常年与壶兰律师所吴国章主任律师担任莆田市交通局、莆田市地方税务局、荔城区地税局等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重大案件(民间借贷利息涉税案等)、疑难问题(莆田市营运车辆改制等)的处理工作,认真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协调各方关系,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黄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她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2015-2018年期间,办理多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林*胜、陆*元等),在黄律师接受此类案件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并且积极促成各方协商处理,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代理原告死者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中结合证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合议庭采纳,最大程度且及时保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不但索赔成功,而且也平息了多起医疗纠纷。
在近两年中,黄律师办理多起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通过黄律师的不懈努力和专业素养,不断化解多起纠纷,而且彰显了公平正义,例如采矿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张**等几人作为原告以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几百万元,黄律师接受被告陈**的委托后,深入了解案情,及时收集证据,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反诉并提交证据,开庭前后7次,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一审判决驳回本诉,支持反诉,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期间,黄律师与吴国章主任共同办理一起山东**房地产公司股东代持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为了切实有力保护实际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山东地区及时起诉并保全被告公司60多幢别墅群,冻结股权,最终促成各方调解。
近期办理的三起重大行政案件,利息涉税案、山东庄**疫苗行政处罚案、秀屿区卫计局与**供水公司不服行政许可案,在社会上均有深层的代表意义。其中一起原告**诉被告省、市地税民间借贷利息征税案件,黄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通过多次庭审、质证、辩论、提交代理词,最终被告行政机关胜诉,现对方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现仍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每一次办理,都是兢兢业业,有理有据。
三、 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黄艳玲律师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在办案过程中,她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弘扬扶贫济弱的精神,真心实意地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外,黄艳玲律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律师社会职能。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法律知识,通过FM93.7电台的 “壶兰监督”栏目,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电视台“大家说法”栏目为民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民众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黄艳玲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课堂,为莆田市律师、实习律师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在律师行业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得到同行的一致好评。
四、 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着,使黄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她坚信先做人,后做事。黄律师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的。工作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 在办案中,她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责,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在近十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黄艳玲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黄艳玲律师的座右铭。黄艳玲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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