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律师姓名: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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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2时,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国章律师应常州市律师协会邀请,在常州市行政中心一楼会议中心群贤堂为常州市200多名律师作《非法证据的审查与排除》专题辅导。
专题培训由常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邢辉主持。本次专题培训分四个议程,先由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殷强作动员讲话,殷强副会长说明了刑事辩护基本技能的重要性,进而说明了掌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能力是重要的辩护技能之一,最后强调了本次专题辅导的重要意义。
接着由吴律师作专题辅导。吴律师的讲座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问题,律师在排除非法证据中的作为,非法证言的排除,威胁供述的排除,诱供骗供的排除,重复供述的排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下供述的排除,毒树之果的排除。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问题”中,吴律师分别具体阐述了“非法证据的范围”“证据排除规则的种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分类”“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排除的法定模式”“区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瑕疵证据排除规则的意义”“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区别”“非法证据排除的效力”与“非法证据排除的意义”。吴律师特别强调,掌握好瑕疵证据排除规则可以弥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期限、程序和效率上的缺陷,有利于提高辩护效率;充分利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调取的证人证言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线索或材料有利于回避律师调查取证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律师在非法证据排除中的作为”是本次专题辅导的重头戏。吴律师认为,律师在非法证据排除中至少应当有16种作为,分别是:1.倾听被告人辩解,获取、挖掘非法取证线索信息;2.辅导被告人整理线索信息;3.审查言词证据的形式问题(应审查的形式问题有21点);4.审查言词证据的稳定性;5.审查言词证据的矛盾性;6.审查言词证据的重复性;7.审查言词证据的供证关系;8.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的连贯性、完整性、技术性、合法性、真实性;9.审查犯罪动机是否符合情理;10.审查被告人辩解是否符合情理;11.申请与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进行对质;12.根据鉴真规则、真实性规则与合法性规则审查实物证据的形式要件(应审查11点形式要点);13.调取伤痕照片、提讯登记证、同号房在押犯笔录、入所体检报告、监控资料与医院病历等调查取证活动;14.询问出庭侦查人员;15.论证被告人遭遇非法取证时的痛苦程度;16.审查控方提供的《取证合法性证明》。为了使前述内容形象生动,吴律师不但列举了自己办理的相关案件或介绍了佘祥林、聂树斌、缪新华、呼格吉勒图、浙江张氏叔侄、杜培武等与非法证据相关的冤假错案,同时还制作了大量的思维导图。尤其对如何有效询问出庭的侦查人员,吴律师列举了多种询问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归纳了询问侦查人员的方法与要领,强调了询问侦查人员与询问证人的异同点,
在介绍如何排除各种具体的非法证据时,吴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指导性案例从各种非法证据的特征、产生原因、排除规则与排除方式进行具体阐述,为排除各种非法证据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指导性案例支撑,确保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培训的第三个环节是互动和签名赠书环节。吴律师认真、详尽回答了现场的提问,而后向提问者签名赠书。
最后,由邢辉律师作总结发言。邢辉律师认为,本次专题辅导从理论、规则、实践、案例、经验等方面全面阐述,内容充实,而且为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有效辩护提出了诸多的亮点,可谓干货满满。吴律师对此表示,感谢常州律协提供此次共同交流的机会,本次常州之行仅是抛砖引玉,希望常州的优秀律师能够为莆田律师传经送宝,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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