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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吴国章律师 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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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劳动合同未到期主动辞职需赔偿

  市民刘某最近因为辞职的事情和公司闹得很僵。刘某两年前应聘到一家公司做设计员,之后他和公司续签了两次合同,最后一次续签合同要到2015年年底结束合约。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刘某感觉和公司的主管意见不合,自己的设计特长很难发挥,因此想到辞职。但是公司却以刘某提前辞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刘某向公司进行违约赔偿1万元。

  刘某觉得他辞职并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而且他也没有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索要违约金他难以认可。

  ◎律师说法:

  贾律师表示:《合同法》中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或者违反保护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刘某所在公司无权向其要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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